“您这车轴承涉嫌是‘三无’产品,现予以暂扣,请配合。”当事人刘某听到处罚决定顿时就傻了眼。
举报称,有人用三轮车往清河县某配货站运送一批“三无”轴承,大约1小时后到达。随后,执法人员火速来到配货站,但未发现送货者。执法人员随即决定“守株待兔”。
大约20分钟后,一辆装有编织袋的三轮车驶进配货场,车主办完手续后开始卸货。“没错,就是这辆车。”根据掌握的线索,执法人员迅速上前进行检查,并发现编织袋内装有60件无厂名、厂址及检验合格证的轴承。
经初步查明,当事人刘某系临西县个体工商户,想通过清河的配货站将这批“三无”轴承销往外地。执法人员当场责令其停止销售,并对刘某进行了6000元罚款。